第六種行為是圖像剽竊(Image plagiarism),即使用他人的圖片或視頻但沒有得到許可或加以引用。 學術剽竊的后果就是斷送自己以及相關人員的學術生涯。 現在這個時代的學術圈,憑借一個名字就能把一個人查個底朝天。
這類錯誤本來可以避免,是不應該發生的,但是犯錯者并無惡意,是無心造成的,屬于“誠實的失誤”。 犯錯者應該為其失誤受到批評、承擔責任,但是是屬于工作態度問題,并沒有違背學術道德。 還有一類是學術不端行為。 這類錯誤本來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讓它發生了,存在主觀惡意,違背了學術道德,應該受到輿論譴責和行政處罰,乃至被追究法律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7條之規定,剽竊者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侵權責任。 如果“以營利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還有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7條之規定,個人犯侵犯著作權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侵犯著作權罪的,《刑法》第220條規定,將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該罪的規定處罰。
挪用剽竊他人作品引言(或緒論),包括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圍、相關領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識空白、理論基礎和分析、研究設想、研究方法和實驗設計、預期結果和意義等。 其表現形式主要有:A.整句照抄;B.整句意思不變、句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