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員過去會因自己的學術不端行為受到警示,但當共同守則落定后,將會面臨很嚴格的處罰。 以前那些未納入懲戒范圍的輕度學術不端行為之后應該受到法則的約束。 在科技部和社科院的牽頭下,必須要在科研機構中建立起誠信制度。
學術不端問題的解決,建立更加完備的法律制度是前提,也是較為容易實現的目標。 但教學科研人員、學術共同體乃至社會各界真正建立起對學術道德的信仰,才是問題的根本。 學術研究的底線是學術道德,學術研究的紅線是法律規范。
學術不端行為是指高等學校及其教學科研人員、管理人員和學生,在科學研究及相關活動中發生的違反公認的學術準則、違背學術誠信的行為。
為何高校學術不端行為會屢禁不止呢? 01 與利益、“帽子”掛鉤,是學術不端的主要誘因 蔡元培曾指出:“大學者,研究高深學問者也。 ” 大學學術研究的目的,本應該是創新學術成果,服務人才培養,推動文明進步。